如果您已经成功考取研究生,并且之前办理了暂缓就业,那么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取消暂缓就业:
拿到录取通知书:
确保您已经从招生单位那里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取消暂缓就业:
带着您的录取通知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手续。
办理报到证:
取消暂缓就业后,您可以拿到《报到证》,这是您正式就业的重要文件。
户口和档案转移:
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您可以选择将户口和组织关系转移到研究生就读的学校,或者转回原籍。
请注意,如果您在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就取消了暂缓就业,可能会导致您的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被派回原籍的人事局(师范类为教育局)。因此,建议您等到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再进行取消手续,以确保一切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