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考点考研政策,以下是详细内容:
考试组织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补考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限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考研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同时照顾到不同考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准备和参加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