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硕士研究生的若干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述:
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该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使用。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本单位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务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专项计划未完成的招生单位应积极组织调剂工作。
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在报名时应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和招生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资格审核。
招生政策执行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培养与管理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院系、导师分工负责的制度。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设计、管理等方面专业工作的能力。
学习年限与总体安排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一般不得延期毕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1年。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放宽,但最长不超过5年。
就业与创业支持
西安市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措施:包括建立硕博人才就业储备池、设立西安硕博人才奖、发放求职创业生活补贴、设置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等。
其他相关措施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试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严格管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这些措施涵盖了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就业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