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监考员的选派通常由 考点老师担任。具体选派流程如下:
选派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分配指标,通过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确定监考人员名单。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选派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相关汇总表,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基本条件
监考员须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严守纪律,保密观念强,身体健康。
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考研。
业务骨干、领导干部、党员应积极参加监考。
特殊考场监考老师
选聘特殊考场监考老师时,还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名额分配表中的人数进行人员安排,每人监考4场。
回避制度
有直系亲属参加考研的人员不得参加监考工作。
其他要求
各学院必须有1名中层干部带队参加并兼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工作人员。
通过以上流程和条件,考研监考员得以选派,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