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考研复试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严明纪律要求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发布的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有关信息,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所有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不得对外泄露复试有关内部信息和统计数据,不得接受与招生复试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招生复试结果公平公正的非组织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全体复试评委要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有教职员工亲属参加复试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申请回避。
严格责任落实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履职尽责,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务必做到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研究生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各学院要制定复试方案和工作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各学院党委要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警示教育,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做到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和干部将严肃问责,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复试总体纪律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的秩序。
这些纪律要求旨在确保2018年考研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学院、各单位和所有参与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