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以下是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信息:
贷款额度
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贷款流程
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个人账户并填写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贷款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到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
学校相关人员会录入信息,借款学生等待贷款审批和放款,一般贷款在十月份完成审批,十一月中下旬发放贷款资金。
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毕业后利息从第一年开始计算,之前在校期间的利息不需要归还。
贷款学生如果选择在校期间提前还款,则本次贷款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
贷款类型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建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尽早了解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仔细了解贷款流程和条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按时完成申请。
在校期间尽量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信用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