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体组合考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查:
基本形态和基本条件
考生需展示正常的站立、下蹲、踢腿、下腰、跳跃等动作,以考察其基本形态是否端正,有无生理缺陷,并评估其轻度和力度。
一般造型练习
考生根据击掌号令进行造型变换,要求反应迅速,造型姿态既不能重复也不能近似。
模仿动作练习
考官做出上肢、下肢、头部、腰部的单项和组合动作,考生需立即模仿。
综合练习
考生根据不同的音乐旋律和节奏进行即兴动作,以考察感受能力、想象能力、肢体表现能力和形体的基本素质。
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四肢匀称,无明显生理缺陷。站立和行走时姿态正确,无扣肩、斜肩等问题。
柔韧性和开度
通过一系列动作如前后踢腿、下腰、左右涮腰等,检查考生的柔韧性、胯的开度和腰的软度。
节奏感
考生根据伴奏音乐进行行走、跑步或跳跃,要求随着音乐节奏变化调整速度,考察节奏感。
表现力和控制能力
在表演艺考中,形体考试还考查考生的身体素质、姿态、动作协调性、控制能力和舞蹈基本功。
建议考生提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和练习,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展现出最佳的形体表现力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