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进考场时,考生需遵守以下关于物品放置的规定:
必须携带的物品
本人《准考证》
有效居民身份证
规定的文具,如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含备用芯)、无封套橡皮、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等。
禁止携带的物品
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眼镜盒、水杯、饮品等。
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
违禁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等。
进入考场后的物品放置
进入考场后,考生需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的上角以便核验。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通讯设备(如手机、手表)需关闭并放在教室内的指定位置,不得放在桌面上。
除规定文具外,其他个人物品(如书包、衣物等)需存放在指定的存包处或教室门口、教室后面等地方,不得放在自己的座位上,否则按作弊处理。
考试结束后的物品处理
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将文具带出考场。在此之前,不得将文具带出考场。
确认无误后,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放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骑缝处签名,由监考员依次收取。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考场规定,以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遵守考场纪律,确保所有物品按指定位置放置,避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考试。
关闭并妥善保管通讯设备,以免被误认为是作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