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硕士研究生照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分政策
参加特定志愿服务项目(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满足报考条件的情况下,3年内考研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荣立二等功以上者还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可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照顾专业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确定部分扶持的重点学科专业,这些专业一般需求量较大,但上线生源较少,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其他资助政策
研究生阶段有多种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加分和照顾政策项目不累计,且必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加分和照顾政策旨在鼓励特定群体参与研究生学习,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