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考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规定,可以遵循以下几种方式:
工作单位有党组织
如果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
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随人事档案转移
可以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保留在就读高校党组织
如果选择继续复习考研,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党组织关系一般不保留在学校,但可以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转至相应单位党组织。
户口与档案
户口与档案有关系但不是必然联系,如果户口未迁移,可以选择将组织关系放在人才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等地。
组织关系转移时限
预备党员还应该在预备期满向所属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注意事项
组织关系转移需要办理相应的介绍信,并且介绍信是有期限的,务必在期限内完成组织关系转移。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组织原则,选择合适的党组织关系转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