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主管部门是 教育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外,各个学校设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负责本校的研究生招考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包括专业课命题和复试等工作,并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考研的主管部门为教育部,具体执行工作由各个学校的研招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