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水保留学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一般情况下的保留学籍
学生因疾病可以出示医疗机构证明,向学校和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生不是在校严重违纪被学校强制退学的,或校外违法被判刑的,可以向学校、教育局提出申请保留学籍。
学生主动休学并保留学籍
学生因健康或其他特殊原因不愿继续学业,家长要求让学生休学的,家长提出申请,有一年休学留籍期,过期作废。
办理休学并保留学籍的手续包括: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等。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
需要上交书面保留学籍申请、填写“保留学籍确认及审核表”并上交院长签署意见。
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需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按时完成学业、参加必要的考试和评估、缴纳学费等。
若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申请请假或休学,以免影响学籍。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额外费用
原学校学籍的学生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休学一学期或2学期的,必须给学校签定一份保留学籍的申请书,学校审批同意后,交一定的管理费用,才能保留原学校的学籍。
建议:
学生在决定保留学籍前,应仔细了解并遵守学校及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确保手续齐全、理由充分。
若因健康原因休学,应尽早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学籍能够顺利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