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市场受损的赔偿问题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责任
若留学中介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中介机构应按照合同条款对委托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备用金制度
按照相关法规,留学中介机构在申请资格证书时需预交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当发生纠纷或委托人经济利益受损时,委托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提请人民法院判决,按协议或法律规定获得赔偿。
协商解决
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中介机构可能需要向申请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消费者协会调解
申请人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以期获得合理的补偿。
行政和司法途径
申请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备用金动用
若中介服务机构无力按照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进行赔偿,或无力支付行政罚款、罚金,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提出暂时动用备用金及其利息的申请,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备用金。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赔偿流程和细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律法规而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