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的要求因城市而异,以下是两个主要城市的留学生落户条件概述:
北京落户要求
基本条件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或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的人员;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足360天,不包括中途回国时间);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
用人单位需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需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过户,并为留学生分配到相应的落户申请名额。
单位立户条件
用人单位须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
上海落户要求
留学生要求
本科阶段在国外的学习时间需累计达到720天;
硕士阶段在国外的学习时间需累计满足180天;
留学生需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并确保在落户成功前持续在上海工作。
劳动合同与社保要求
留学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需不少于2年,且合同类型不能是劳务派遣合同或第三方合同;
社保及个税需满足落户要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官方指定的留学生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