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想要在上海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
国内211或境外500强高校毕业,或博士研究生,或访问学者(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
国内非211或境外非500强高校毕业(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
社保和个税缴纳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职业资格
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其他要求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年龄和待业时间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即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对于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的留学生,没有额外要求,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对于世界排名前51-100名高校的留学生,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落户,且没有社保基数和工作要求。
对于学校不在世界前100的留学生,连续缴纳1倍社保基数满足6个月,或者连续缴纳1.5倍社保基数满足12个月,也可以申请落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