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获取档案资料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相关材料
留学人员在完成留学手续后,需要向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
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出具调档函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会出具调档函。
提档
申请人根据调档函的指示,将档案从原存放单位提取出来。
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提取档案后,申请人需要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存档
档案被安全地存放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期间档案为空白,不计算工龄。
回国后调档
留学回国后,如需使用档案,可以委托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时间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