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需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申请人应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出国研修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出国研修计划,包括拟留学专业或研究课题及拟研修的具体科学/技术问题。
计划需科学合理,符合学术发展方向,且具备可行性。
学术成果
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包括著作、论文、专利,以及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和获得的奖励情况,将是审核的重要依据。
国际交流能力
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如外语水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研合作经历等。
专业基础和潜力
申请人需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成绩单、科研工作情况、国际交流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
外方接收单位
申请人申请留学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应属于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或所在高校的优势学科。
外方接收单位应为世界知名院校或科研院所,申请专业应为拟赴留学目的国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研究计划与国外导师的合作基础
申请人需详细说明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意向和前期合作基础。
综上所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审核内容涵盖了申请人的资格、材料真实性、研修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学术成果、国际交流能力、专业基础和潜力、外方接收单位以及研究计划与国外导师的合作基础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