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评估报告的时间计算通常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评估基准日:
这是评估开始时的日期,通常在项目计划中明确规定。
评估报告日:
这是评估结束时的日期,即评估完成并提交报告的日期。
评估内容:
评估的范围、目的和方法也会影响评估报告的时间。
提交资料:
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同,评估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特殊情况:
如节假日、资料补充延迟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评估时间延长。
东方海归人才评估中心提供的评估时间周期如下:
5个工作日内:适用于已取得教留服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申请人,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主流院校。
10个工作日内:适用于未取得教留服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申请人,以及上述国家或地区的主流院校。
15个工作日内:适用于未取得教留服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申请人,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认证申请。
请注意,这些时间周期是指导性的,实际报告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