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改名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如果是16岁以下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身份证明
需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学校或单位证明
在校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签署意见。
若有工作单位,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离婚证明(如适用)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
其他相关证明
更正出生日期需提供《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若更改姓名涉及到其他证件(如银行卡、社保、医保、房产证等),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
公证材料
曾用名公证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由户籍地派出所或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曾用名证明信。
16周岁以上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办理公证。
其他附加材料
需提供更名前后的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改名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审批流程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建议留学生在改名前仔细了解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