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物品
容积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如化妆品、洗浴用品、眼睛镜片用水等)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必须放在每件不超过100毫升、总共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通过安检后上机。
危险物品
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以及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均不得携带上飞机。
武器和利器
武器、利器和凶器不得随身携带或托运上飞机。
重要文件和资料
重要文件或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等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
假冒商品
假冒商品在未知情况下携带入境若被海关查出,物品将会被没收,已知情况下携带入境则构成犯罪行为。
华盛顿条约规定的物品
华盛顿条约中所规定的毛皮、皮革制品、象牙制品等不得携带入境。
动物制品
肉制品(包括各类肉制品、香肠、火腿等)一律不得携带入境,需要动物检疫证明。
植物制品
未经植物检疫合格的植物材料(如种子、幼苗等)以及加工果酱超过100cc含水量的需托运。
医药品
日抛隐形眼镜数量不能超过两个月,标准容量的外用药品不能超过24个,处方药不超过1个月份量,其他药品不超过2个月份量,某些处方类药品还需要随身携带医生证明。
奢侈品
在日本海关购买的奢侈品,价格在20万以上需要申报。
建议您在前往日本留学前仔细检查携带的物品,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在安检和入境时遇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