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保留学籍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该法律,以下是关于保留学籍的具体规定:
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高校新生在入伍前,可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中毕业证书,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
在校大学生自愿入伍,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退伍义务兵安置
义务兵退伍后,如要求继续学习且符合条件,原学校应准予复学;如原学校不存在或复学有困难,可申请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学习。
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退役后复学优待
退役复学后,可以享受学费补助等优待政策。
以上规定确保了应征入伍的学生在服兵役期间不会失去其教育权利,同时在退役后能够顺利地回归学习生活。需要注意的是,保留学籍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具体实施细节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兵役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