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上海户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学历要求
博士学历: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本科/硕士学历: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专科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不包含在内。
境外学习时间
博士: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硕士:联合培养需满180天;国外硕士需满180天;本科需满720天;进修、访问学者需满360天。
回国时间和工作要求
留学生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需要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社保和个税要求
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其他条件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进入失信名单。
对于特定人才,如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企业的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激励政策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高级职务,或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