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保留学籍档案有以下几种方式:
留在学校
毕业后两年(或三年)内,学校可免费帮忙保存个人学籍档案,并提供就业指导。
若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可将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超过两年未落实工作,学校将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并停止发放就业报到证。
转至生源地
档案由所在地级市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个人需办理托管手续。
适合准备在生源地就业或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如果在生源地外就业,需要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保存在工作单位
找到合适工作且单位愿意接受户口,可将档案保存在工作单位。
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择业期未找到工作或单位不具备保管资格,可将档案存放在工作或希望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需缴纳保管费。
对于 灵活就业者,以下为可选方案:
档案可存放在学校,学校有义务为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保管档案。
档案可从学校调动至户籍地人才市场或街道办,但办理手续可能较麻烦。
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管理档案也是一种选择。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人社局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