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派留学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获得公派资格
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出国留学申请,并通过单位的审批。
所在单位同意后,将材料报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学校审批。
签署协议,如教编人员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医编人员与医院签订。
准备材料
准备说明公派身份的材料,如基金委的录取文件、留学资格证书、同意派出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保证金交费收据等。
准备办理签证所需的材料,根据具体国家的签证政策要求,申请符合出国目的的签证。
办理护照
如果没有护照,需要持出国留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办理护照。
语言培训及考试
对于没有P5等英语证书的人员,需要参加有关外语学院的出国外语培训,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
申请签证
签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个人面签或分领区申请,建议提前通过相关机构办理给使馆的照会和经济担保;另一种是委托机构代理申请签证。
订购国际机票
如果获得的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在获得签证并自行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订购国际机票。
预支海外生活费
需要预支一定的生活费。
领取报到证
在出国前,需要领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这份文件连同“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用于在国外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
以上是政府公派留学的主要手续和流程,具体细节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目标国家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提前规划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确保顺利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