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作为中共党员,在境外学习期间关于党费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组织关系保留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出国前,其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党组织(如原单位党组织)。
党费缴纳
在国外学习期间,党员可以暂时不交纳党费。
如果是公派留学,党费的缴纳标准和方式由使馆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因私事出国的党员,自出国之日起即暂不交党费,回国并恢复组织生活后补交。
恢复组织生活
学成回国的党员,如果证明在国外期间没有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并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
补交党费的标准依据党员在恢复组织生活前的收入状况,参照国内在职职工党员或学生党员的标准执行。
特殊情况
对于无工作或固定收入的党员,党费的补交标准按照国内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
如果党员有交纳党费的困难,可以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少交或免交党费。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所在党组织的意见,因为各地可能有不同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