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北京的留学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并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时间要求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年龄要求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劳动关系要求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个人信息要求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其他要求
赴中国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福利政策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这些政策为博士毕业生提供了在北京落户的详细指引,包括申请条件、时间限制和福利政策等。建议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落户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