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归国人员担任教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博士学位:需要获得博士学位,并且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的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硕士学位: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本科学历:某些专业如会计,可能需要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
语言能力
英语:英联邦国家如英国主要看雅思成绩,一般需要达到6.0分以上;北美地区以托福为标准,一般需要达到90分以上。
其他语言: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语言要求,例如日本、德国、法国等。
其他条件
学历认证:需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籍和居留权: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专业经验:在会计等领域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的专业建树,如发表过论文等。
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考试:需要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水平:需要达到普通话过关标准。
这些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了解目标国家和学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