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对于留学人员的落户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需在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长沙已找到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长沙地区社会保险。
所需材料
填写《长沙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其他相关条件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若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相关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建议:
留学人员应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落户过程顺畅。
若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细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