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留学生并且因故中途回国,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学历认证的申请:
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提供推选单位意见函(如适用)。
获取留学单位和导师的书面同意函。
报所属使(领)馆批准同意。
自费往返国际旅费
您需要自行承担因中途回国产生的往返国际旅费。
奖学金生活费
在您回国期间,您在外的奖学金生活费将会停发。
请注意,留学期限不会因此顺延。
违约责任
如果您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中途回国,可能会被视为违约。
您或保证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认证途径
如果您没有学位证,您可能无法直接进行学历认证。
您可以尝试通过留信认证,这是一种相对简单且内容更综合的认证方式,适用于留学生回国就业。
注意事项
资助机票应由教育组统一采购,个人预订不予报销。
如果您延期或提前回国,必须办妥审批手续并结清退款,否则不予资助机票。
请确保您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