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留学生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
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落户原则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将户口落在合法固定住所处。
不具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落在工作单位集体户。
若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可根据工作地区域,将户口落在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集体户等。
材料清单
《入户申请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
房产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可选择落户集体户)。
其他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还可能享有购买免税车、获得资助等福利政策。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