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种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
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学籍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这种情况下,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
正在进行学风教育,未达到留级标准:
如果学生在学风教育期间存在违纪现象但未达到留级标准,学校可以给予保留学籍的机会,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学年。
病患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长期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校一段时间,学校可以给予保留学籍的机会,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
参军服役或出国留学:
学生因参军服役或出国留学需要离校,学校可以给予保留学籍的机会,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
其他特殊原因:
如果学生因非上述情况离校,也可以申请保留学籍,但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核和批准。
新生因特定原因无法入学:
新生可以因应征入伍、身体健康原因、创新创业、家里发生意外或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在读研究生因事或因病需要中断学业:
研究生如因事或因病需要中断学业,可以办理休学和保留学籍手续。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
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建议学生在申请保留学籍时,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学校进行审核和批准。同时,保留学籍期间,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在期满后能够顺利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