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转学籍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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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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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
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
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
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
- 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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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待收到接收学校的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
3、学生确因其监护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当年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的,其转学手续办理可不受时间限制;
4、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5、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